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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2 扶輪知識 (29) 職業分類原則

 

職業分類原則是從扶輪創始社員所發展而成的,約定扶輪社所屬社區中每種行業只能有一位社員為代表。雖然2001年立法會議放寬同一職業分類得有五位社員,使此一觀念的範圍略為擴大,然而保持社員均衡的政策仍為扶輪的基本信條。這樣可以由扶輪的社員資格涵蓋社會上的服務行業。同時可以使扶輪社成為當地社區事業與職業生活的真實縮影,基於各種不同的興趣而集合在一起培養聯誼,達成共同的服務目標。

每一種職業分類表示該社員的主要事業或職業活動,該職業分類亦賦予這位社員在其職業上保持扶輪提倡的崇高道德標準。

 

均衡的社員組成

 

扶輪社社員應多元化,社員組成也需均衡,避免過度集中單一事業或某些專業。同一職業分類現職社員人數不得超過社內現職社員總數的百分之十。有些歷史悠久的扶輪社可能現有遞補的職業分類已經不夠均衡,應即檢討並設法達成均衡的社員組成,以利未來發展。